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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不继续办理一一三年股东常会通过之私募普通股案

2025-04-22


1.董事会决议变更日期:114/04/22
2.原计划申报生效日期:113/06/06
3.追补发行日期:不适用。
4.变动原因:
一.本公司经113年6月6日股东常会通过,授权董事会得于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以不超过11,000仟股之额度内,办理私募发行普通股。
二.依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6规定,办理期限将于114年6月5日届满,拟于剩余期限内不继续办理。
5.历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计划:不适用。
6.预计执行进度:不适用。
7.预计完成日期:不适用。
8.预计可能产生效益:不适用。
9.与原预计效益产生之差异:不适用。
10.本次变更对股东权益之影响:不适用。
11.原主办承销商评估意见摘要: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