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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1年股东常会决议通过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案

2022-06-10


1.股东会决议日:111/06/10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董事:陈可宣
董事:凯芯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景美溪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捷乔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翰飞
独立董事:林育雅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为属于本公司营业范围内之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1/2以上股东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之同意。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