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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公告

2019-12-16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禾昌興業(股)有限公司、P-TWO TECHNOLOGY 、達昌電子(蘇州)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皆為禾昌興業(股)公司轉投資持股100%子公司與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7,44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20,39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20,39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業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37,21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62,066
5.計息方式:
無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自借貸日起算十年內分次償還
(2)日期:
自借貸日起算十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0,39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9.9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禾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526,694
P-TWO TECHNOLOGY CO.,LTD.:605,260
達昌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605,260
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禾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93,678
P-TWO TECHNOLOGY CO.,LTD.:300,727
達昌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67,661
3.本次新增資金貸與金額為董事會決議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規定,資金貸與總限額不超過淨值,調整舊約資金貸與額度。